瑞拓讲堂-法安天下,税为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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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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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为安邦之本,税乃治国之基。法律与税收自古以来便有着唇齿相依的密不可分 。生在盛唐的王维在《酬诸公见过》一诗中也写过:“屏居蓝田,薄地躬耕。岁晏输税,以奉粢盛。”表明自己辛勤躬耕,积极缴纳赋税。当前,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六税一法”等财税制度改革以及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速推进的背景下, 结合近年来实际情况,税案呈现出频发、高发的趋势,相关纳税人理论上都需要律师特别是税务律师提供相应代理服务。
我所为提升全体律师涉税业务水平,为当事人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特邀请省律协财税委员、市律协财税委副主任、陕西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雒毅律师作“传统法律服务中的涉税问题”交流分享。
讲堂伊始,雒毅律师首先对我国的税种予以简介,共分为3大类18个税种。货物和劳务税: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所得税(收益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环境保护税、契税、资源税、车船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烟叶税、船舶吨税。接着,从纳税人税务合规性审查(税务顾问)、税务争议解决、税务规划(筹划)三个方面详细介绍了税务律师的服务内容。雒毅律师结合自身多年来的执业经验,言明律师在日常法律服务中,在拟定、审查和签订合同环节,引入税法思维,增加税务风险意识。着重强调,税务筹划必须事前规划,事后的筹划是避税,甚至是逃税。最后,雒毅律师以“没有完美无瑕的税务筹划”作为本次分享交流总结。字里行间体现出律师的严谨负责以及在专业技能上的精益求精。我所律师就相关专业问题与雒毅律师展开探讨,本次分享交流在收获满满中落下帷幕。
击石乃有火,不击元无烟。人学始知道,不学非自然。只有坚持不断学习,跨学科学习,进行逆向思考,将学习模式永恒的设置为“进行时”,律师执业之路才能愈行愈远,愈走愈宽,成为让当事人满意的律师。
雒毅律师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
陕西省律协财税委员、西安市市律协财税委副主任
陕西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盈科西安分所财税专业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