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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拓资讯-律法之中寻正义,锦旗之内见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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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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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小红(化名)与家人再次走进我所,将印有衷心感谢的锦旗赠予马利军、廖锐律师,感谢其在案件的调节、审理、上诉中里始终秉承公平正义,用法律之剑助其争取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2010年9月,某地开始进行城中村拆迁补偿,小红祖母与拆迁安置部门签订了补偿协议,获得四套安置房并一间经济发展用房。不久后,祖母出售其中一套,剩余三套及经营发展用房均以书面方式指定为小红之父(大红)单独所有。

数年后祖母病故,小红之母罹患疾病,治疗许久后,小红与大红在是否继续治疗上产生分歧,大红独自移居另一安置房。

几年后,大红患病严重(本身具有基础病),由大红之兄弟(小红伯伯)看顾,然疾病仍带走了大红的生命。

在大红治疗期间,伯伯主张小红为大红承担治疗费用,期间与小红舅舅产生冲突,以小红舅舅赔付伯伯一定数额钱财达成合意。伯伯以照顾大红支出钱财为由,拒绝将三套安置房并经营发展用房归还小红及其母亲,并将其中一套出租。

在维护自身权益未果之时,小红与其外祖母开始寻求法律武器捍卫权益。

办案经过

了解到整个小家的风雨飘摇,马利军与廖锐律师首先安抚当事人情绪,收集案件有力证据,查阅法律条例,找准突破方向,始终以清晰的思路分析案情,协调解决财产纠纷。

本着为当事人的利益,解决当事人长久以来的困顿,马利军与廖锐律师按照最低标准收取诉讼费用,以高标准、高要求梳理案情,在法庭上慷慨陈词。

一审中,法院判定如下:

虽小红祖母已订立将房屋所有权交予大红,但由于拆迁时小红祖母、父母长期居住的事实,拆迁补偿应由三人共同所有。

最终,两套安置房、经济安置房75%为小红所有,而剩余一套安置房、经济安置房25%为外祖母所有。

被告方对一审有异议,提出上诉。二审中,我方律师始终坚持小红的合法诉求,在多方沟通下,与被告方达成和解。至此,这场时间线涉及了十多年的财产纠纷案件终于闭幕。


面对小红一审结束便想送来的锦旗,马利军、廖锐律师亦十分动容。他们表示:“非常感谢当事人对我们业务能力的认可,我们将不断学习最新理论知识,积累实践经验,在每一次案件中全力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陕西瑞拓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致力于用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回馈每一位给予我们信任的客户,始终将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至高无上的追求和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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