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助力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二级资本债券(第一期)发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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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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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6日,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2024年二级资本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发行规模30亿元,债券期限为5+5年期,主体评级AA+,债项评级AA,证券代码为232400020。
陕西瑞拓律师事务所在本次二级资本债券发行中担任长安银行的专项法律顾问,为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本项目负责人为陕西瑞拓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付晓兵,主要承办律师为杨正明律师、陈静律师。
长安银行是在陕西省委、省政府主导下,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的法人股份制商业银行。截至2023年末,注册资本金75.77亿元。集团资产总额突破5,000亿元,位列西北地区城商行第一名,在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银行业100强榜单”中排名第73位,长安银行在陕西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已成长为支持陕西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金融力量。
陕西瑞拓律师事务所专注于企业综合治理、证券、金融、房地产与建筑工程等领域,目前业务领域涉及行政、刑事、民事、商事等,具体包括常年法律顾问、专项政府法律事务服务、法律顾问、刑事、民事、商事各项法律服务以及非诉领域中私募基金、投融资、证券发行、改制、重组、兼并与收购、挂牌与上市、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破产清算、国企混改、不良资产处置等。
陕西瑞拓律师事务所作为陕西省优秀律师事务所,一直致力于用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回馈每一位给予我们信任的客户,始终将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作为至高无上的追求与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