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拓讲堂-我所特邀肖福录教授授讲《物权法理论与实务研究》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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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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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探讨和解析《物权法理论与实务研究》中的前沿问题和实务案例,加强对我所律师业务指导、提升业务水平,2024年11月09日,瑞拓讲堂特邀西北政法大学肖福录教授以《物权法理论与实务研究》为主题在我所党建会议室隆重开讲。
讲座伊始,瑞拓所副主任赵刘中首先对肖福录教授的到来表示由衷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并号召瑞拓人认真听讲,学习《物权法理论与实务研究》。
肖福录教授以《民法典》、《民法典物权编司法解释》、《担保制度司法解释》为蓝本,结合司法实践,与大家探讨以下五个方面的法律问题开启讲座进程,在随后的讲座过程中,肖教授为我们分别讲解了制定《物权编》的立法目的、物权三原则、混合担保、物权债权相区分、其他问题的重点条文及其适用问题。
肖教授以案例入手从法律条文进行系统的解读,依次通过对案例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进行梳理,重点讲解了"物权三原则"、"无效民事法律行为转换制度"、“混合担保中债权人的选择权与担保人的免责权”、“物权的客体一般仅限于有形物”剖析了不同条件下诉讼时效的适用问题,同时,肖教授详细讲解了“优先受偿权在18个月内主张”以典型案例为载体,介绍了《民法总则》和《物权法》的主要条款和重要亮点,并对一些在立法之初争论较多、理解难度较大的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肖教授结合实务经验,通过案例为大家提供了实用的操作指导。
肖福录教授以《民法典》、《民法典物权编司法解释》、《担保制度司法解释》为蓝本,结合司法实践,与大家探讨以下五个方面的法律问题开启讲座进程,在随后的讲座过程中,肖教授为我们分别讲解了制定《物权编》的立法目的、物权三原则、混合担保、物权债权相区分、其他问题的重点条文及其适用问题。
肖教授以案例入手从法律条文进行系统的解读,依次通过对案例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进行梳理,重点讲解了"物权三原则"、"无效民事法律行为转换制度"、“混合担保中债权人的选择权与担保人的免责权”、“物权的客体一般仅限于有形物”剖析了不同条件下诉讼时效的适用问题,同时,肖教授详细讲解了“优先受偿权在18个月内主张”以典型案例为载体,介绍了《民法总则》和《物权法》的主要条款和重要亮点,并对一些在立法之初争论较多、理解难度较大的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肖教授结合实务经验,通过案例为大家提供了实用的操作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