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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法律、灵活搜集证据,将案件反败为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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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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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法律、灵活搜集证据,将案件反败为胜!

一、案情简介

2014128日,杨某与A公司签订了《模板分项工程承包合同》,约定A公司将位于西安市北稍门联志路的一工程分包给杨某施工,分包内容为模板。合同约定标准层的分包价格为27.5/平米,裙楼、车库地下室为30.5/平米,合同还对其他内容作了约定。之后,杨某因劳务费问题,将A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工程款588664.13元及利息34662.32元。 

二、律师代理策略

鉴于本案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施工过程或施工结束后,一般都会存在对账、结算等相关资料。鉴于此,代理人赵刘中律师接受A公司委托后,对相关事实、证据等作了大量的调查,并通过在其他法院审理的案件调查获取了杨某自认事实及提交的对A公司有利的重要证据。在充分掌握有利证据的情形下,向法院提起了反诉,要求原告杨某返还多收取的劳务费。

三、判决结果

       1、驳回了原告杨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2、原告杨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A公司返还工程劳务费506047元。

四、律师评析

本案A公司原本面临着支付劳务费的风险,但经过代理律师的不懈努力,结合法律规定,多方面多途径的帮助A公司取得了有利证据,将事实真相向法院还原,从而将局面扭转,反败为胜。A公司不但无需额外支付劳务费,而且还高效率低成本的要回了多余支付的劳务费。

通过本案的分析,本律师建议大家在日程经济活动中,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多留痕迹,这边产生纠纷时,才能切实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否则,可能陷入举证不能的败诉情形。

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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