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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6日,司法部印发关于《关于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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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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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该《意见》强调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个人调解工作室是以人民调解员姓名或特有名称命名设立的调解组织。充分发挥调解能手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建立以个人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能够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其次,该《意见》明确了个人调解工作室建立总的指导思想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以组织形式创新和队伍素质提升为着力点,积极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依法规范个人调解工作室的设立、命名、管理、保障,充分发挥个人调解工作室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个人调解工作室的建立要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为中心、依法设立规范管理、因地制宜的”为基本原则。

再者,《意见》对人民调解员具备的条件、个人调解工作室名称、业务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等均提出了明确要求。

最后,《意见》强调个人调解工作室建立的组织保障。组织保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加强指导,督促落实。要主动汇报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情况和工作成效,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和工作保障。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总结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经验,推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做法;工作保障,个人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员享受与所属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在补贴、培训、表彰等方面同等待遇。个人调解工作室应有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不具备条件的可以与所属人民调解委员会共用办公场所,但应有固定的调解场所。支持个人调解工作室登记为民办非企业组织,或通过当地人民调解员协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促进工作有效开展。宣传表彰,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大力宣传个人调解工作室的优势特点、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不断扩大个人调解工作室的社会影响力。要加大对个人调解工作室及其调解员的表彰奖励力度,为个人调解工作室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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